為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機制,防治兒虐事件發生,雲林地檢署與縣政府等共同成立「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記者陳昭宗拍攝)
為強化現行之兒童及少年保護機制,防治兒虐事件發生,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與雲林縣長李進勇共同主持「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成立大會,整合檢察署、法院、警政、社政、戶政、衛政、醫療、教育、監獄、社會福利團體等相關機構及資源,健全相關的配套措施,以主動積極策略及早尋得失蹤兒少或提供預先保護服務進入家庭,避免兒少處於不良生長環境甚至遭到傷害,及早幫助其回歸正常生活。
檢察長鄭銘謙表示,兒少保護乃普世價值,也是國家人權之表徵、國家希望之所繫,國家有義務保障兒少的權利不受侵害。西元1993年聯合國宣言及我國憲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均尊此信念。而兒少保護工作是勞力密集、專業密集的服務,即使在政府各相關機構及社福團體間建構綿密的通報防護網,但仍有許多不幸個案發生,希望藉由地檢署成立此防護網絡,及早介入兒少保護,避免不幸事件一再發生。
縣長李進勇指出,日前雲林縣教育處曾發現有兒童行方不明,經查訪後知悉兒童之父親因為躲債帶著該兒童躲藏隱匿,嗣經由地檢署檢察官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成功營救該名兒童,顯示雖然行政網絡具備,但發動時欠缺強制力,因為有檢察官的統合指揮,始能達到效果,感謝雲林地檢署為兒少保護的盡心盡力,發動成立此婦幼保護聯繫平台及相關團體的熱烈參與,大家的協力定能讓防護網絡能夠更加綿密,這是雲林的福氣。
平台成立大會後召開「婦幼保護聯繫平台會議」,會議中決議建構「行方不明兒童少年可疑遭受刑事犯罪被害情資通報及處理流程」、「重大傷害兒童及少年事件情資通報及處理流程」,在原本法律規定的通報系統之外,由雲林縣社會處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將行方不明之兒少可疑遭受刑事犯罪被害之情資,及重大傷害兒少事件情資及早知會地檢署所成立之「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由檢察官及早介入指揮偵辦,依個案具體的需求,整合平台網絡成員的能量,及時救援遭受不當對待之兒童及少年。透過平台的成立,讓平台成員一起來守護國家未來主人翁,讓幼苗成長茁壯,成為社會及國家的棟樑,提升臺灣國際形象,確保國家未來競爭力。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與雲林縣長李進勇整合相關機構及資源,健全兒少保護機制。(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