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卡公司火災事件 桃市府新聞處發表後續處置措施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2017-12-15 20:35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村17鄰大有街矽卡公司14日凌晨發生大火,造成5人受傷6人死亡的不幸事件 ,針對矽卡公司火災事件桃園市政府後續處置原則,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15日提出三點說明。

一、矽卡公司是合法工廠,面積約500坪。發生火災的地點,為該公司在廠區外自行搭蓋2層樓約120坪的違建,並未申請建照。多年以來,沒有檢舉查報紀錄,鄭文燦市長要求,市府在工廠及大型營業場所公共安全聯合稽查時,若發現建物未領有使用執照,都要納入違章建築分級分類管理系統。一旦經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等級較高,市府將優先排拆。

二、消防局將持續依消防法相關規定,針對類似場所定期執行消防安全檢查。而對於民眾檢舉違規使用案件,由轄區安檢小組排程檢查,並依實際用途要求消防設備,以維護公共安全。對於未達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員工宿舍,將加強輔導業者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及早偵知火災,妥當火災應變。

三、本次事件傷者部分,勞動局會協助安置,並依外勞意願協助轉換雇主,並協助申辦勞動部慰問金與勞保傷病與醫療給付。身故者部分,勞動局已和越南辦事處及仲介公司聯繫,協助家屬來台處理善後,並主動與家屬聯繫,協助申請勞動部慰問金與勞保相關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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