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載送女友返家行車不穩 酒測值達0.36遭警逮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12-11 16:27

酒後圖方便載送女友返家行車不穩!露餡遭警逮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警員沈永青、林佑翰,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在轄內德安路段察覺一輛自小客車有行車不穩之情形,警方為維護其他用路人安全遂立即上前示警將車輛駕駛人攔停靠邊停車,於向該車輛駕駛人盤查發現為一名男子所駕駛且渾身酒氣,經對該男子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男子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仍依法將嫌犯移送法辦。

據警方表示,該犯嫌楊男(年約25歲)坦承於駕駛車輛前與友人在家中聚餐時小酌了幾杯,於聚餐結束後欲載送女朋友返家,以為一路上小心駕駛就能避免事故發生,也應該不會那麼巧遇到警察,然於駕駛車輛行經本市德安路段時碰巧遇上警方巡邏經過,眼尖的員警於察覺該名男子所駕駛車輛行駛態樣有異,隨即示警江男子攔停要求其下車配合檢查,沒想到員警一靠近上前欲查證身分時突然聞到由該名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的酒氣,男子在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駕駛車輛前有跟朋友在家中聚餐時小酌了幾杯,沒想到會在貪圖一時的方便選擇駕駛汽車載女朋友返家時還是被警方給攔下,此時楊嫌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他人的危險,案經員警當場對楊嫌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達0.36MG/L,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楊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人帶回所內訊問,訊後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有發生,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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