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機車酒駕闖紅燈 越籍移工遭法辦

記者陳昭宗/地方報導 2017-11-22 06:30

越籍勞工酒後騎著電動車闖紅燈,遭警方攔查,酒測值0.54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33歲武姓越籍移工在朋友家中喝啤酒後,騎著電動機車欲返回雲林縣大埤鄉的工作地,途經北港鎮華勝、民政路口卻闖紅燈,武男遭警方攔查,酒測值0.54毫克,雖然他騎乘的是電動機車,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警方特別提醒民眾,別以為騎電動車不會被罰,喝酒上路是危害自己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

北港警方表示,酒駕罰得嚴,民眾不想酒後駕車觸法,很多人酒後改以電動車代步,以為電動車不是機車,不受酒駕法令拘束,但這個觀念大錯特錯,電動腳踏車時速雖然不超過25公里,不用考照就能上路,但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的一種,依法不能酒駕,武姓移工酒後駕駛電動機車遭攔查,酒測值為0.54毫克,仍得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電動自行車因免考照、稅費且歸類慢車,目前成為老幼婦孺及外籍移工的代步工具,武姓移工來台灣工作己經6年,卻因不熟悉法令,涉嫌酒後騎乘電動機車闖紅燈,危及交通安全,知道即將面臨高額罰金,後悔莫及。警方擬擴大宣導,要求雇用移工的業主傳達,必須遵守法令,以免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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