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結盟打擊污染 查獲善化區工廠土地非法棄置廢棄物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11-21 17:49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20晚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數十人,稽查1家位於善化區之工廠,查獲該公司土地堆置大量塑膠混合物、及營建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其中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水污染防治法可處600萬元以下罰鍰。

該違規工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主要生產汽機車相關零件如氣壓棒、活塞桿、鉸鏈金屬等。案經民眾通報,環保局、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警政署保七總隊經過1個星期隱密蒐證,掌握違法事證,並於行動執行前採用空拍機進行稽查蒐證作業,讓非法業者的污染情事無所遁形。

環保局指出,該工廠於今年初提供土地予他人使用,承租人於廠外空地堆置大量的營建廢棄物及不明物質的太空包物件,現場堆置之營建廢棄物逾2層樓高,且溢散濃烈臭味,並使用爐渣鋪設廠區地面,遇降雨將會造成附近土地二度污染,該工廠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予他人進行廢棄物回填土地、及堆置廢棄物,現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項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現場偵訊工廠負責人後,轉由司法機關調查偵辦,後續將聯繫承租人到案說明,並督促業者盡速完成清除作業。另現場查核該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現況與核准廢(污)水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未相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可處6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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