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解編公共設施保留地 議員要求提高土地分回比例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2017-11-17 19:02

台中市政府計畫解編470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但是依市府公佈的計算比例地主只能拿回一成的面績,市議員江肇國17日在議會質詢時為地主發聲,要求提高分回比例,落實還地於民。都發局長王俊傑對於提高分回比例並未鬆口,不過他強調透過跨區重劃可將140公頃的土地可做為公園、停車場或社會住宅等用途,讓有限的土地做最有效的利用。

市議會17日進行都發建設水利委員會業務質詢議程,市議員江肇國、邱素貞、蘇慶雲等分別質詢已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解編問題,江肇國指出,台中市目前有1675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都發局預計解編470公頃,不到現有保留地的三成!其中跨區市地重劃部分有358公頃,依目前公佈的分回比例計算,還給市民的大約只有179公頃。這些土地被列管三、四十年,結果只能拿回一成多面積,太不合理!江肇國要求提高分回比例,並應加速審議開發,盡快還地於民。

江肇國表示,目前跨區市地重劃的358公頃,依照都發局公布的分回比例50%來說,能夠回到市民手上的只有179公頃,市民等待了三,四十年,以分回50%比例來計算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都發局應爭取分回比例提高到55%或60%,擴大還地於民。

江肇國也指出,通盤檢討後有60個跨區重劃單元,他支持以公辦的方式辦理。但他也質疑,60個單元要如何全數都由市府辦理?如果小規模2、3年辦理完,大規模的部分,8至10年才能辦理完畢,60個單元會不會又拖上30年?江肇國也提醒,60個單元區辦理的順序也需有一定標準,例如:地方的共識性、是否有政府的大型公共建設配合等,不要讓人覺得市府圖利特定地區。

江肇國強調,這次解編案,市府可配得140公頃的新公共設施用地,這些用地一定要妥善規劃,因應地方需要,規劃社福設施,社會住宅、親子館、運動中心等,藉此帶動地方發展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位於南區樹德里大慶街二段與復興北路交叉路口處的「文小66」學校用地,土地面積約2點17公頃,30多年來未徵收,也沒有解編,長期荒廢,地方民眾認為很可惜。

邱素貞說,近年隨著鐵路高架化及捷運綠線的興建,帶動部分區域集合住宅興建,高樓大廈林立,為因應南區樹義里與工學里學齡人口增加,當地有設校的需求,她建議儘速規劃設校,否則應解編,或者跨區重劃,符合未來地方發展。

對此都發局長王俊傑答覆說,本次檢討將透過跨區重劃,開闢約140公頃的公園、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另外針對部分整體開發地區有適當公有土地者,劃設2500平方公尺以上的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提供作為社會住宅或長照設施使用,讓有限的土地作最有效的利用。

有關公辦重劃辦理的時程,都發局表示將協調地政局積極推動辦理,配回的公設用地,後續可循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公設用地使用將更多元化,另配回土地部分,台中市已爭取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可建築土地不得低於50%,經估算分回比例約可達到55%。

關於文小66學校用地的解編,都發局指出,文小66用地私有土地部分已納入「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內整體開發地區,以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整體開發。已於9月1日辦理公開展覽,後續將進入都委會審議,並儘速辦理都市計畫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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