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踩毒品辯腳麻 起獲毒品不攻自破

記者陳昭宗/地方報導 2017-11-07 07:20

男子巧遇警察一時心慌想丟掉毒品但來不及,才將毒品踩在腳下,仍被警方識破逮捕。(記者陳昭宗拍攝)

雲林縣警局虎尾分局土庫分駐所警員楊哲欣日前執行交整勤務時,於土庫鎮復興路宮北一號橋處,察覺一名男子蹲在堤防旁行為有異,經主動上前盤查男子身分,佯稱腳麻而停留在此處休息,員警認為男子腳麻說法十分可疑,遂請其將腳移開後赫然發現一包白色粉末,經查是海洛因毒品毛重0.24公克,將其帶回警所偵詢,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報請雲林地檢署偵辦。

土庫所警員楊哲欣勤查時,發現男子見警後即蹲在堤防旁,並故意背向警方閃躲注視,行為實在有異,便主動上前盤查其身分,該男子不斷閃避警方問題,並聲稱其因腳麻所以才在此停留休息,且始終不願意離開其位置處,在要求移腳後赫然發現一包海洛因。該名67年次陳姓男子有竊盜、毒品等前科,看到事跡敗露,便向警方坦承,因持有海洛因正準備帶返家施打,巧遇警察一時心慌想丟掉毒品但來不及,才將毒品踩在腳下。

警方強調,毒品危害社會治安與戕害國民健康不淺,因此取締毒品案件一直是警察重點工作。然而此類案件仍層出不窮,員警除了平時佈線查緝外,勤務中落實盤查也為查緝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籲請民眾共同協助警方打擊毒品犯罪,以維社會公眾安全與健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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