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碩士當兵遭凌虐跳樓自殺 家屬獲國賠286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7-10-24 17:57

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Wikipedia)

台大碩士洪文璞2008年分發到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擔任預財士,遭部隊多名長官百般刁難、狂操等不當對待,又以「白癡」等言語嘲諷辱罵,洪男飽受身心壓力,因而罹患憂鬱症,最後在營區跳樓輕生,洪母憤而提告訴請國賠。高院24日更二審宣判,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賠償洪男家屬28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洪母3年多前曾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軍方害死她的愛子,表示台大物理所畢業的兒子27歲2008年下部隊時,因為拒絕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遭到長官百般刁難、狂操,還常被罵「他媽的,你是要教幾次才會懂啊!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痴!」。

洪文璞當兵前並無精神疾病,由於遭部隊不當管教、霸凌、言語辱罵,飽受身心壓力,因此同年8月被國軍桃園總醫院診斷洪男罹有「焦慮反應合併身心症狀」、「非典型胸痛」、「焦慮症」。同年9月,洪男出現憂鬱症症狀,自殺風險高於常人,連上長官非但不正視問題,依然不斷惡整、刁難洪男,甚至曾在14個鐘頭内,持續對洪「指正」12次,洪雖報告身體不適但未獲理會。不堪遭到身體、精神虐待,洪於同年9月8日從谷關特訓中心綜合教學大樓樓頂跳下身亡。

高院更二審指出,洪男患有憂鬱症,自殺死亡風險較常人高出12至20倍,部隊未能察覺並採取適當處置。且洪男不堪部隊人員身體、精神虐待,也無力改變外在環境,因而跳樓自殺。

高院更二審認定,洪男死亡結果與部隊人員所為凌虐、辱罵等不當行為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決陸軍司令部應賠償28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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