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實現還地於民 港區公設地公告買回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7-08-19 06:30

中市府實現還地於民  海線公設地公告買回 

早年海線徵收未開闢學校及體育場用地,已由臺中市政府公告發還原地主,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提醒地主,有相關繳回的問題可以直接去電市府地政局地用科詢問,手續簡單不必透過代書或其他人代辦。

早期民國七、八十年間,政府大舉徵收海線學校及體育場預定地,由於遲未開闢,過去一直落入管理上的問題,地方更掀起還地於民聲浪。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林市長上任後指示檢討,各管理機關已將確無需要的土地提報送交內政部辦理廢止徵收,目前已經核定14件約30公頃,市府陸續公告通知近千名原地主,只要依通知公文繳回當時領取的補償價款,土地便能登記回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名下。

地政局長張治祥說,除了原地主必須籌錢繳回外,事隔三十年,有些地主已經連繫不到,地政局運用公告、查址等各種管道通知,目前已經繳回五成,市府也呼籲,希望鄰居親友或者繼承人協助告知,有相關繳回的問題可以直接去電市府地政局地用科詢問。

已發還的學校及體育場用地在還沒都市計畫變更前,仍然是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有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1條,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地價稅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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