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年度追加減預算 透過協商小刪4,330萬過關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2017-08-04 17:49

追加預算卓冠廷的新聞局被砍3千萬最多

台中市政府106年度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4日經市議會三讀,歲入追加2億9,642萬8,000元,全數通過;歲出追加3億7,682萬8,000元,經政黨協商決議刪減4,330萬元,修正通過3億3352萬8,000元,新聞局被砍3千萬最多。市府表示,尊重議會決議,並感謝議會支持相關預算,市府將持續努力推動各項市政。

台中市議會今日召開第9次臨時會第二次會議,審查市府106年度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議員對市府提出的食物銀行、參與式預算、影視發展業務等預算熱烈討論,最後決議刪減共4,330萬元,歲出追加修正通過3億3352萬8,000元,包括有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建置及營運管理計畫、綠空鐵道軸線計畫、大平霧輕軌捷運系統第二期路網可行性研等重要市政建設。

新聞局提出影視活動等共4830萬元預算,議會決議刪除3830萬元,通過1000萬元。新聞局表示,尊重議會決定,也感謝議會支持部分相關預算,新聞局將持續努力促進影視產業發展,打造台中成為影視友善城市。

新聞局追加預算部分,包括跨年晚會經費200萬元、耶誕嘉年華200萬元獲通過。補助影視基金會辦理電影節刪除380萬元,通過300萬元;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及辦理推廣活動刪除1750萬元,通過300萬元;補助影視發展基金營運經費1500萬元、校園影視推廣活動150萬元、影視放映活動350萬元則全數刪除,合計通過1000萬元。

針對辦理台中市各區影視放映活動追加350萬元,新聞局表示,市府自100年起至各區進行電影放映推廣活動,讓民眾體驗及感受露天蚊子電影院,並安排專業講師進行導讀,以寓教於樂培育影視客群,106年編列預算遭刪除,故提出追加預算,希望普及至各區均有放映場次,本次追加未能通過,新聞局明年將持續爭取。

而補助國內外影視業者至台中市拍片取景及辦理影視推廣相關活動,今年預算編列3000萬元,遭刪1750萬元,新聞局指出,編列3000萬元影視輔導金已行之有年,本次追加預算1750萬元,並未提升,最終通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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