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召開記者會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記者許素蘭/攝)
針對泓赫公司在銅鑼中興工業區申設資源再生處理廠案,苗栗縣十二位議員昨天共同召開記者會,並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且經議員連署通過門檻逕送議會,議員盼於八月底的臨時會能順利審議通過,透過實質法規,捍衛縣民健康與權益。
昨天出席的議員有羅貴星、陳春暖、陳光軒、詹運喜、胡忠勇、劉順松、禹耀東、邱鎮軍、孫素娥、鄭碧玉、鄭秋風、湯維岳。
提案議員羅貴星指出,議會臨時會將於八月下旬召開,泓赫公司欲於銅鑼工業區設立焚化爐一案,引發縣民人心惶惶,反對焚化爐進駐,但為求確實防堵有害環境的產業進駐苗栗縣,唯有透過自治法規加以規範,因此,在參酌恥他縣市的相關法規後,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並希望在此次臨時會順利通過,讓鄉親不再擔心受怕,回歸正常生活。
胡忠勇持堅決反對立場,他認為,為世代子孫著想,工業區不宜興設有害鄉親的產業。陳光軒說,陳抗事件頻傳,訂定自治條例是找出對業者、鄉親、縣府三方最好的方法。劉順松表示,自治條例猶如一道防火牆,讓有害工業不能進入毒害鄉親。
禹耀東則認為該自治條例窒礙難行,他說,有毒無毒產業實難界定,深怕把所有產業都趕離苗栗,他並強調,把關的第一要務,是要求縣府取消環評委員,以免引人臆測。陳春暖、詹運喜贊成訂定一套完善的自治條例來規範,雖窒礙難行,但事在人為,大家一起努力。
邱鎮軍、孫素娥也持樂觀其成的態度,但應審慎評估,不要阻礙地方發展,他們絕對跟鄉親站在一起嚴格把關。鄭秋風指出,不但要嚴格把關,議會審查小組更要細審,堅決反對有毒產業設在苗栗。
縣府針對議員召開記者會所提回應指出,縣府對於議員的提案表示尊重,並會慎重處理,縣內並無縣府開發的工業區,只有經濟部自行開發的工業區(竹南頭份、銅鑼二處),其餘皆為私人早期向經濟部報編開發的工業區。
縣府會將條文呈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徵詢經濟部意見,並協同縣府法制單位研析條文的適法性。因目前是以環評和土地使用管制為架構,個案是依核准的開發計畫實施管理,故如涉及計畫變更容許項目,需進一步請示經濟部。
另以台中市所訂定之工業園區自治條例為例,是以市府自行開發的產業園區,且條文是針對公共設施維護費,並未涉及不容許引進產業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