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地方和諧 苗栗表揚績優調解委員

記者許素蘭/苗栗報導 2017-08-01 13:51

縣長徐耀昌表揚績優調解人員。(記者許素蘭/攝)

苗栗縣一0六年度調解業務研討會昨天上午在縣府國際會議廳舉行,縣長徐耀昌頒獎表揚績優調解委員會及人員,感謝各鄉鎮市調解委員的辛勞與付出,疏減訟源,促進地方和諧,功不可沒。

去年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共計受理一千八百七十一件案件,調解成立一千零九十四件,等於成功減少一千零九十四件訴訟案件,對於疏減訟源功績卓著。

昨天接受表揚的一0五年度調解行政績優單位及人員:特優:頭份市調解委員會、主席羅斤發、秘書徐鈺彩,苗栗市調解委員會、主席劉增坤、秘書徐智玲;優等:竹南鎮調解委員會、主席陳呂緣、秘書蕭汝芳,三義鄉調解委員會、主席范日紅、秘書胡芝華;甲等:苑裡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徐阿米,通霄鎮調解委員會、主席謝復德。

獨任調解績優人員:後龍鎮調解委員會主席朱承沛、苗栗市調解委員會主席劉增坤、竹南鎮調解委員會主席陳呂緣、頭份市調解委員林清治、竹南鎮調解委員林萬吉、苗栗市調解委員官政鈞。

轉介調解績優人員:竹南分局王永華、許健盟、吳宗憲、頭份派出所閻昱程、通霄分局江偉啟。調解委員服務年資滿八年以上:竹南鎮林吉田、林萬吉、苑裡鎮吳月雲。

此外,去年苗栗縣有四位調解委員符合中央資深調解委員服務年資,其中,苑裡調解委員張蔡美齡服務年資卅六年榮獲總統感謝狀及內政部長服務年資獎;竹南鎮調解委員會主席陳呂緣及卓蘭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吳阿貞年資廿年,榮獲行政院長服務年資獎;苗栗市調解委員林玫杏年資十八年,獲內政部長服務年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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