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注意 勿買來路不明藥品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017-07-24 16:26

暑假到了,又到旅遊旺季,鄉親可能至國外旅遊時或經由網路購買到各式產品,苗栗衛生局提醒鄉親,切勿任意購買及食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或誇大療效之產品,更不要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並且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土產或伴手禮,餽贈親友,以免因該藥品摻加禁用毒害成分,而危害健康。

海關日前攔截到日本緩瀉藥快遞包裹,內容物為綠白色膠囊,與原品粉紅藥粒不符,經化驗竟含有Sibutramine(西布曲明)及phenolphthalein(酚酞)成分,含該成分之藥品許可證早已被廢止,Sibutramine是過去知名減肥藥物「諾美婷」的成分,因為可能引發心悸、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甚至死亡等副作用;phenolphthalein則是能促進排便的瀉藥,長期使用可能造成腹痛、電解質不平衡,且也有致癌疑慮。

衛生局呼籲,切勿上網購買處方藥品,未經由醫師診斷,即擅自購買服用處方藥品,沒有注意正確用量用途、禁忌及副作用等,甚至摻加其他成分,有可能傷害身體,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國人如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或循正當管道取得我國核准之藥品,並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產品。

衛生局再次提醒鄉親,自國外帶回的藥品不可公開陳列販售,以免觸法,因凡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之偽禁藥,可依藥事法第82條,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藥事法第83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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