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拾獲一卡通佔為己用 警用監視系統立功逮嫌犯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7-04-07 08:00

拾獲卡片佔為己用 警積極運用監視系統助查獲犯嫌

嘉義市警分局長榮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一卡通電子票證遺失遭人侵占使用,細心員警依各店票證消費明細查證將犯嫌查獲到案;依涉嫌侵占及詐欺罪嫌函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長榮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其一卡通電子票證遺失,於辦理掛失補發手續時發現卡片內的儲值金額短少,經員警細心調閱各店家消費明細相關證明後,發現拾獲人不僅侵占卡片未還,還持該電子票證前往市區的超商及量販店等消費並支付款項,警方受理依據消費時間、地點等相關明細積極的查看找尋,及前往各店家調閱監視影像,果然於店家裝設的監視影像發現1名可疑男子於店家購物後,持該電子票證結帳付款。

經警方積極細心訪查犯嫌經常出沒的地點後,終於將犯罪嫌疑人查緝到案,犯嫌見隱瞞不了事實終向警方吐實坦承自己所犯罪行,並坦承日前於嘉義火車站人行地下道附近,拾獲該張一卡通電子票證,且明知道該張電子票證係有價物品,卻未主動交給相關單位或警察機關處置,反而持該電子票證前往店家購物並支付款項,數日後發現該電子票證遭掛失止戶無法使用,便隨手丟棄於路旁,警方事後通知失主到案,訊後將犯嫌案依涉嫌侵占及詐欺罪嫌函請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冠輝表示,本案同仁受處理侵占及詐欺案件後認真積極查處,才能查獲逍遙法外之犯嫌,對處理人員表示肯定外,刑法侵占遺失物或脫離物罪,雖然處罰的罰責非常輕微,但民眾拾獲相關物品,仍須主動交付給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置,切莫因貪圖一時利益而觸法,除了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外,甚至還會留下終生難以抹滅的汙點,實在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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