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為了降低寺廟燒香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的影響,維護空氣的品質,獨步全國補助寺廟裝設PM2.5監測及排煙設備
桃園市環保局為了降低寺廟燒香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的影響,維護空氣的品質,獨步全國補助寺廟裝設PM2.5監測及排煙設備,只要是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且座落於桃園市的寺廟皆可提出申請,最高補助金額99,000元。
環保局長沈志修17日表示,「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已於106年1月1日上路施行。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為降低PM2.5排放量,經桃園市政府公告指定的寺廟,應於室內設置空氣污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預警設備,且須將監測參考值或等級,即時公布於公告欄或其他明顯處所;若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標準時,應主動勸導民眾減量焚香,或採行其他改善空氣品質的措施,以保空氣清淨。
桃園市長文燦視察環保局為了降低寺廟燒香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的影響,補助寺廟裝設PM2.5監測及排煙設備
桃園市環保局為擴大推動寺廟環保化,率先協談本市30家寺廟,協助轉型為第一批設有空氣污染物細懸浮微粒PM2.5自動預警設備的寺廟,並於八德三元宮、大溪仁和宮兩座示範寺廟完成設置;市府也同步施行輔助方案,補助寺廟裝設PM2.5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使民眾易於得知當下的室內空氣品質,有助於減少燒香及紙錢,共同響應環保。
另外,也補助裝設連動排風設備,如遇檢測程度超標時,可及時改善寺廟室內空氣。截至目前已有桃園市壽山巖觀音寺、蓮座山觀音寺、永福宮及大雲合聖功宮等四座寺廟完成設置並提出申請補助。
降低寺廟燒香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的影響,維護空氣的品質,獨步全國補助寺廟裝設PM2.5監測及排煙設備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寺廟燃香時產生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過高,足以影響空氣品質,日前訂定並公告的「桃園市寺廟裝設細懸浮微粒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補助計畫」,正是要積極鼓勵寺廟裝設PM2.5監測設備,確保空氣清淨,響應環保生活。凡於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且座落於桃園市的寺廟,皆可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之間提出申請。
寺廟燒香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的影響,維護空氣的品質,獨步全國補助寺廟裝設PM2.5監測及排煙設備
環保局指出,該計畫補助的設備分兩類:第一類為細懸浮微粒連續監測系統,第二類為連動排煙設備;兩類補助金額分別為69,000及30,000元;通過審查的寺廟,最高可獲99,000元補助。歡迎桃園市各寺廟共襄盛舉,一齊維護環境空氣品質。相關公告及補助辦法,可至桃園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查詢(http://www.tydep.gov.tw/TYDEP/Message/Detail/981) 或電洽03-3386021#1241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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