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客語及客家文化 桃市擬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7-03-02 08:30

副市長游建華主持市政會議,聽取客家事務局「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方案」專題報告。

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1日主持市政會議,聽取客家事務局「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方案」專題報告後表示,客語傳承工作刻不容緩,市府積極研擬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及區公所「客語推行委員會」,讓客語推廣及客家文化發展更順利。

游建華表示,桃園是多元族群匯集所在地,也是全台客家族群最多的城市,客家語言及文化傳承是發展重點。語言是文化載體,如果客語流失,不僅是單一族群危機,更是全台多元文化危機,客語保存刻不容緩,市府會努力推廣客語,讓客家走入生活、結合城市,並營造客語友善環境。

游建華指示,由客家局研擬106、107年客家語言文化整體發展計畫,展現市府對客語傳承的重視及決心;也研擬客家代表名單,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由市長、副市長擔任正、副召集人;另為展現桃園為「客家第一都」,請八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中壢、楊梅、龍潭、平鎮、新屋、觀音、大園、大溪)及八德(霄裡)等區公所,因地制宜,擬定各區二年期計畫,並依客家局規劃期程成立「客語推行委員會」。

游建華說,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方案涉及客家、教育、民政、文化、社政、大眾運輸、企業、研考等範圍,應每月召開會議,協調各局處分工事項,彙集相關局處、各區公所執行情形,讓客語發展更順利。

客家事務局長蔣絜安表示,客家委員會「促進地方客語整體發展作業要點」於今(106)年1月20日公告實施,由地方政府提出客家語言文化整體發展計畫,106、107年整體發展計畫提報期程於3月底截止。市府二年期客家整體發展計畫內容包括: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或客語推行委員會,推動轄內客家語言及文化整體發展計畫,執行客家語言、文化傳承及發揚事宜。

蔣絜安指出,在客家語言及文化具體推動方向上,將以提升轄內客語使用率、推動客語友善環境、鼓勵公教人員使用客語作為共同性推動方向;也以制定客語推行自治法規、鼓勵學校推動客語教學、提升客家族群媒體近用權、鼓勵民間參與及其他創意方式作為因地制宜推動方向,展現桃園特色。

蔣局長說,後續將於每月召開專案會議並於今年3月底前訂定相關績效指標、成立客家事務輔導團、輔導區公所成立客語推行委員會、提報本府106、107年整體發展計畫、區公所提案計畫、提送評核計畫等工作,努力保存並傳承客語文化;希望本府及每區公所都能同心協力,積極爭取客委會二年期計畫最高獎勵金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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