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份警分局頭份派出所於106年1月24日15時接獲民眾報案,頭份市中山路有1名迷失老婦,請警方協助,警員林翊婷、蘇家誼立即前往現場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86歲鍾姓老婦獨自1人在路上,十分危險,馬上上前關心,由於口語不清,無法清楚表達其身份及居住處所,員警見天氣寒冷,為顧及老人安全,遂先行將她帶回派出所暫時安置。
經過警方多方查詢聯繫下,終於連絡其住在竹南鎮的女兒後確定老婦住在頭份市中華路,遂於16時以巡邏車將老人安全護送回家。
經查該老人為86歲鍾姓老人,有些微失智情形,目前與丈夫同住在頭份市中華路上,於106年1月24日上午前往頭份市中山路逛頭份市場後走失,由於年邁行動遲緩獨自1人拄著拐扙提著採買的商品走在低溫街頭,民眾發現後十分不忍而報警,所幸員警積極聯絡其家人後以巡邏車將老人安全護送返家。
分局長林振明表示,本案老太太因年事已高及有些微失智情形,藉此呼籲家中有年長者,除了隨時關心外,應向相關單位申請防走失手鍊及在衣服繡上姓名電話,以利走失時方便連繫。
另鑑於苗栗縣近日發生多起老人穿越馬路被撞之交通事故,本分局要求員警巡邏或執行各項勤務時遇六十歲以上長者應發自內心主動導護,發揚傳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美德。
苗栗警分局藉此呼籲所有駕駛者,特別是在清晨、夜間時,無論是開車或騎車者,行經馬路要多注意長者的安全,另請年長者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早晚出門穿著較鮮豔或有反光材質之衣服,好讓駕駛人看清楚自己,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