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再度函請環保局、監理站於105年12月5日18~22時,在轄區改裝車常行駛路段,共同執行改裝車及噪音車之稽查,此次稽查,共取締非法改裝車輛、酒後駕車等違規計15件,其中有8位車主被限期召回驗車,警方表示,將持續不定時編排取締勤務。
取締噪音及改裝案件主管機關為環保及監理單位,竹南警察分局雖非主管機關,但噪音車影響環境安寧甚鉅,造成民眾莫大困擾,而取締噪音須使用專業儀器測音及認定檢測取締,警方遂主動函請苗栗監理站及苗栗縣環保局共同積極為維護轄區秩序來執行稽查。
竹南警察分局於105年12月5日18-22時在改裝車常行駛路段編排稽查勤務,本次稽查,共取締非法改裝車輛、酒後駕車等違規計15件,其中有8位車主被限期召回驗車。
竹南警察分局表示,執行稽查獲得廣大民眾支持,為回應民眾需求,竹南警察分局持續會同主管機關-環保及監理單位,不定時編排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積極執行稽查,還轄區民眾安寧生活的空間,同時呼籲民眾依法使用車輛,切勿任意違規,自以為帥氣的行徑可能會遭他人唾棄,且改裝車輛除了會增加交通事故風險,一旦遭取締又將傷了荷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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