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編列1000萬元預算補助 推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2016-12-02 06:05

106年度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桃市編列一千萬元擴大受理申請

桃園市經發局1日表示,為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鼓勵於桃園市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桃園市政府於106年擴大辦理「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編列1000萬元補助民眾及團體辦理「桃園市建築物上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每件補助最高設置容量30峰瓩(合計新台幣51萬元)。

經濟發展局長朱松偉表示,桃園市政府106年持續推動「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鼓勵市民確實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綠能產業,明年配合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擴大補助申請範圍,凡於桃園市轄內非公有之合法建築物或非公有之既存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並於104年度、105年度或106年度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之設置者,得齊備相關文件於106年1月1日起,向市府經濟發展局申辦太陽光電補助相關作業。

106年度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桃市編列一千萬元擴大受理申請

106年度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桃市編列一千萬元擴大受理申請



朱松偉指出,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將於106年1月1日起實施,桃園市政府呼籲市民及團體與市府一起響應推動節能減碳,共同落實節約能源及推廣綠能政策,建構低碳、樂活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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