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燒炭引發火警焚亡 李進勇慰問住戶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2016-12-01 19:38

男子疑欲燒炭自殺引發火警焚亡,縣長前往查勘並慰問受驚的大樓住戶。 (記者簡勇鵬攝)

去年12月在斗南郵局前拿防狼噴霧強盜的吳姓男子,昨(30)日天深夜11點多,在其住處疑似欲燒炭自殺不慎引發火警後焚身死亡;雲縣長李進勇關心該市場大樓住戶安全,特地在今晨前往查勘並慰問受驚住戶。

斗南鎮第二市場的光復大樓,昨(30)日晚上11時許火警警報器作響,發現B棟2樓某間套房濃煙竄出並擴散至整個大樓通道,驚動上百戶住戶紛紛摀著鼻往外逃;縣消防局獲報後,立即出動斗南分隊等多部消防車、數十名消防人員、義消到場灌救,在屋內發現一男子躺臥在屋內,經救出時已全身焦黑,不能言語且口吐藍色泡沫,送台大雲林分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該名死者身分,初步研判疑似去年12月在斗南郵局前拿防狼噴霧搶奪被判刑1年4個月的吳姓男子(53歲),不過經通知其兄前往確認死者即為其弟,並表示其弟近幾年即有自殺4次意圖,三年前曾燒炭獲救後行為舉止變得異常,所以在去年發生噴防狼液強盜案。

雲地檢署檢察官在今(1)日下午2時許會法醫相驗後,研判死者疑似在其住處欲燒炭自殺不慎引發火警後焚身死亡,不過位慎重起見,仍採取眼球液等多項檢體,進行深入檢驗以確定原因。

雲縣長李進勇今天早上8時許,在消防局長戴天星、警察局長黃明昭、社會處長丁彥哲、新聞處陳膺仁等人陪同,到火災現場勘查,了解市場大樓相關消防安全,並逐一問候大樓住戶;表示火災原因警察局及消防局已著手調查中,呼籲民眾集合式建築的消防、公共安全很重要,縣府相關單位會加強防範,民眾電源、火源也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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