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竊音樂器材供孫玩樂 見警上門後悔莫及

記者張朝福/嘉義報導 2016-11-26 19:44

老翁竊鈸含飴弄孫 見警上門才驚覺慚愧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鄭嘉富及黃奕睿,日前擔服巡邏勤務,受理民眾報案稱其位於嘉義市東區新生路前,有一批音樂器材遭不明人士竊走,警方受理報案後,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及店家外拉監視器過濾分析,循線查獲將器材拿回家供孫子玩樂嫌疑人,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公園派出所承辦員警鄭嘉富表示,警方先行調閱現場附近的監視器以及店家外拉監視器,發現於105年11月18日12時50分左右,有一名男子騎乘重機車前往案發地點,以徒手之方式竊取放置於該處地上的一批音樂器材後,騎車由玉?街往東方向逃逸。警方持續擴大調閱監視器,經由監視器所看到的車牌號碼,查出嫌疑人住址,前往其住處查獲被害人所失竊之音樂器材一批。嫌疑人到達派出所後,經警方提供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及店家外拉監視器後,竊嫌啞口無言、俯首認罪。該嫌疑人於製作筆錄時向警方坦承,當時以為該批音樂器材為無主物,想拿回家給家中的孫子玩樂,殊不知此舉仍躲不過監視器及警方法眼,乃構成竊盜罪,且犯案過程及證據明確,警方依竊盜罪嫌製作筆錄及相關資料卷宗後,依法函送偵辦。

公園所所長高世賢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適時地發揮守望相助之精神,如有發現陌生及可疑之人,疑似從事非法時,請立即與派出所聯絡或撥打電話110報警處理,以減少竊盜案件之發生。本所也將持續堅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決心,營造祥和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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