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粗心遺失手提包 警通知領回感動流淚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105年11月18日17時許警員蘇良羽、王嘉永擔服值班勤務之際,受理一位賴姓高職學生將公車亭拾得的手提包拿來派出所報案,警員在清點內容物時,一看手提包裡面有錢包裝新臺幣數千元、證件、平板電腦及行動電源等財物,當時剛好是上、下學尖峰時間,研判係學生放學搭乘公車不慎遺失於公車亭,心想失主一定心急如焚,所幸錢包內有高職學生證聯絡電話,立即連絡該名學生來所領回,而學生到達派出所時,看見自己遺失手提包時也感動流淚,破涕為笑地不斷向警方道謝。
警方說,拾得人係嘉義某高職學生,原本只是放學到公車亭等公車,而在座椅休息時,發現有一只手提包放在另一邊座椅上,於是在公車亭呼叫尋找,但始終找不到失主,秉著「拾金不昧」的精神,立即將手提包送來派出所。所幸錢包內有張姓高職學生證聯絡電話,便馬上聯繫上失主張姓學生到派出所領回遺失物品。不久後張姓學生氣喘吁吁的來到了派出所,看到自己遺失的手提包,一時感動到哭了出來,確認自己的物品及錢財無訛後,才破涕為笑,露出笑容向員警頻頻道謝。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方世君表示,學生上下學多仰賴交通運輸工具,人口流動量大,常有陌生人魚目混珠混入人群,利用壅塞時貼身竊取財物,民眾可以將後背包改到前背,隨身物品隨時注意,勿使歹徒有機可趁。再者,若發現遺失物,應將遺失物送至派出所或是報警處理,勿起歹心侵佔他人財物,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