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場非法掩埋廢棄物 稽查人員暗中監控逮嫌犯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2016-11-21 07:35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與行政院環保署督察總隊,20日於平鎮區阿寶資源回收場及時查獲違法貯存廢液、廢油泥,及有害的醫療廢棄物。嫌犯表面上進行整地,實際上卻於農地掩埋事業廢棄物;環保局六次暗中稽查,不動聲色,並於時機成熟後鐵腕執法,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將資源回收場黎姓負責人及鄧姓地主一併移送法辦。依法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罰金。

阿寶資源回收場位於平鎮區新光路,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黎姓嫌犯竟陸續將大園工業區廢棄廠房所清出的3噸廢液、10噸廢油泥,及其他有害的醫療廢棄物貯存於場內,並夥同鄧姓嫌犯,假借整地的名義,運來大量紅土,企圖掩埋。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接獲民眾檢舉,相當重視此案件,即刻成立專案小組,但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在尚未取得明確犯罪事證前,持續派員監控,並赴現場暗中調查前後共六次,終於17日發現不明廢棄物運送進場,並於18日運來大量紅土企圖掩埋。環保局研判時機成熟後,會同環保署督察總隊於20日進場稽查,將不肖業者一網打盡;現場要求業主開挖供檢,當場查獲紅土底下掩埋大量非法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4款規定,將嫌犯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限期要求黎嫌於十日內(11/30),將場內足以產生異味的3桶廢液桶及10包太空包廢油泥,運送到合法的廢棄物處理場妥善處置;至於其他有害的醫療廢棄物及後方農地所掩埋的垃圾,則於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完成勘驗後,再依法要求黎嫌及鄧嫌限期清除。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環保局呼籲不肖業者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及有害廢棄物時,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以免誤觸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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