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後龍鎮過港貝化石層特殊地景景觀,是該縣非常珍貴的地景之一,前經苗栗縣府105年8月16日依法列冊追蹤並公告,未來將逐步規劃朝向在地社區團體參與管理及推動相關保育。
農業處保育科劉猷士科長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前經立法院修正,並經總統於105年7月27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082371號令公布,該法規經修正後新增「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部分,相關子法規草案目前相關部會正在修正,然朝在地社區團體參與管理維護係國際趨勢,也是縣府未來積極努力方向。
苗栗縣徐耀昌表示,地景保育攸關生態系的平衡與永續,要永續經營,保育及住民生計不可切割,未來縣府將研擬後龍鎮過港貝化石層朝在地社區團體參與方向努力,期保育地景的同時也能兼顧住民生計,達保育雙贏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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