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籲請民眾合如期繳納地價稅。
今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引發納稅義務人反彈,為反映民意,桃園市政府於11月10日向財政部建議減徵地價稅,財政部14日回文不同意,但請桃園市延長105年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期間至11月30日止,並提供延期或分期繳納措施,協助民眾順利繳納稅款。
地方稅務局林延文局長指出,桃園市引用76年因重新規定地價減徵地價稅之前例,向財政部提出建議分年減徵方案;但財政部不同意,理由是66年及67件間全面辦理規定地價之後,因考量國際經濟衝擊及物價波動等因素,近10年未調整。直到76年始辦理重新規定地價,致當年度公告地價調幅高達3至4倍,與今年全國平均調漲30.54%,兩者情形不同。
桃園市今年地價稅開徵總戶數為77萬餘戶,自用住宅有33萬餘戶,占總戶數的43%,平均每戶地價稅增加244元,低於全國平均增加的404元。77萬餘戶中有63萬餘戶地價稅增加是在1,000元以內,占81%,顯示對大多數民眾影響不大。
稅務局呼籲,地價稅徵收為桃園市的穩定且重要財源,支應市政建設及社會福利支出,請民眾能夠配合如期繳納稅款。如果繳稅有困難,可向稅務局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的申請,該局將協助民眾從寬處理。
另,105年9月22日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而未申請的民眾,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請把握時間。
稅務局表示,如果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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