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呼籲廠商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廢棄物時,切勿貪圖小利。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日前配合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會同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觀音區某化學公司柯姓負責人,為了省下廢溶劑的處理費用,委託古姓不肖業者以非法途徑處理,並循線於龍潭區一閒置工廠發現堆置的30餘桶有害強酸廢溶劑,所幸在嫌犯違法傾倒廢液前及時查獲,未造成環境污染。
環保局表示,柯姓負責人於105年二月間結束公司營業,出清工業強酸廢液33桶,並以新臺幣66萬元委託非法業者彭、曾二名嫌犯代為處理,彭、曾雙嫌再以12萬餘元為代價,委由古嫌承接,古嫌將廢液運到桃園龍潭區某閒置工廠堆置。稽查人員循線追查,進入現場即嗅到刺鼻強酸氣味,環保局依據現場廢液的樣態及類型,進行了7組樣品的採樣,檢驗分析結果確認部份樣品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所幸環檢警及時查獲,化解了一場環境危機。
環保局呼籲廠商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廢棄物時,切勿貪圖小利,以免誤觸法令,甚或遭不法分子恐嚇威脅;業者亦勿心存僥倖,擅自非法處理廢棄物。民眾若發現有違法傾倒掩埋廢棄物、河川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局第一時間處理。
環保局呼籲廠商莫以身試法,於處理事業廢棄物時,切勿貪圖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