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監理單位 太平分局加強取締改裝機車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2016-10-06 15:54

太平警方取締改裝機車。林重鎣攝

太平警方為加強遏止民眾不當改裝汽機車行駛道路製造噪音,影響民眾生活安寧。5日晚上聯合臺中市監理站及臺中市環保局執行「改裝車輛稽查及噪音檢測」勤務,並針對轄區重要路段沿線及大學校園周邊易常見改裝(噪音)車輛出沒地點稽查,共計取締11件,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掣單舉發。

太平警分局為遏止汽、機車任意不當改裝或拆除消音器,影響民眾生活安寧,持續不定期聯合臺中市監理站及臺中市環保局執行「改裝車輛機查及噪音檢測」勤務。警方表示,夜間如接獲疑似妨礙安寧之案件,探究其原因多為汽、機車不當改裝車輛所致,因為幾部改裝車經過,發出的噪音著實會影響居住安寧,若車主又刻意拆除排氣管消音器,更是令人惱怒。

5日晚上太平警方依計畫同步執行強力稽查工作,於轄內中山路、東平路、中興路、樹孝路、環中東路段及大學校園周邊易常見改裝車輛出沒地點實施稽查,對違規不當改裝車輛民眾,不僅掣單舉發,更要求車主將車輛送到監理站檢驗,勤務時段取締非法改裝車輛4件、噪音車輛7件,共計11件。

太平警方呼籲,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恐使安全結構減弱,另改裝排氣管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43條,最高可處新臺幣24,000元罰款。再次提醒車主為維護大眾環境安寧,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或製造妨礙安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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