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店顧客腳踏車不翼而飛 少年竊車代步遭移送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2016-07-14 18:37

少年於網咖竊取腳踏車代步,警方依竊盜罪嫌報請雲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記者陳昭宗拍攝)

北港派出所警員陳玉芬、李建宗獲報,指停在網咖外的腳踏車被偷,警方調閱店家及路口監視系統查看,發現竊嫌似是未滿18歲之青少年,循線查獲徐姓少年(男、87年次、國中畢),並通知到案說明,少年供稱當時想要回家,偷腳踏車只是覺得好玩、代步用而已,全案依竊盜罪嫌報請雲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

徐姓少年表示,因逢暑假期間沒事做,白天經由友人載到網咖,便在網咖內吹冷氣、玩遊戲,直至夜間10時許才走出店外,因為太晚了找不到人載,又不想走路回家,於是就動起歪腦筋,行竊別人腳踏車作為代步工具。

警方表示,暑假來臨青少年愛留連網咖,面臨犯罪高峰期,為防制青少年犯罪及保護暑假期間之安全,呼籲家長應注意子女暑假在外活動情形,多關懷子女行蹤,避免涉及不正當場所,以免不察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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