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大閘蟹落腳苗栗 縣議會通過養殖獎勵辦法

記者林錫霞/苗栗報導 2012-01-17 02:36


苗栗縣長劉政鴻推動大閘蟹養殖不遺餘力,繼輔導成立苗栗縣大閘蟹養殖協會後,在今年第1次縣務會議又通過「苗栗縣中華絨螯蟹養殖獎勵補助原則」,凡對大閩蟹養殖有興趣的苗栗縣籍農民,都可透過這項原則向縣府申請蟹苗、飼料、消毒藥劑、養殖設備及產品包裝等方面的補助,但限定每公頃最高補助20萬元,而且這項方案有效期間只有3年,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


這項獎勵補助原則之制定目的在幫助苗栗大閘蟹產業的永續發展,並籍補助方式來提升養殖戶的養殖意願與技術。這項申請補助原則,首先必須是縣籍且實際從事大閘蟹養殖行為者,而且土地使用必須是合法,凡符合以上規定者,即可針對補助項目向縣府請領補助。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代理處長林澄清表示,大閘蟹養殖獎勵金主要由縣庫支應,符合申請資格的農民,得於每年3月1日前檢具補助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養殖點位置圖、支出原始憑證正本及成果照片等向農業處申請,其中款項撥付共分二期,第一期為每年3月,須經縣府人員實地勘查有實際養殖行為後,方撥付總款項之50%,第二期為每年12月,須符合集約式養殖(每一日平方公尺150-300隻,及未有廢池棄養等情事者,方得撥付剩下的50%。

林澄清說,由於這項計畫,目的在吸引初期投資,因此補助期限只有3年,他歡迎有興趣投入大閘蟹養殖的農民向縣府漁業科洽詢,電話:037-358941,或加入苗栗縣大閘蟹養殖協會,電話:092335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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