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反擊……讓房屋謄本出現「訴訟繫屬事實」註記 銀行貸款卡關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5-11-30 23:18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建物及土地謄本上,一般常看的是預告登記、假扣押或是假處分的註記,不過,資深地政士提到,竟然有人的建物謄本上,出現了有案件訴訟中的「訴訟繫屬事實」註記,而若要塗銷註記,仍必須由原所有權人主動提出。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有個案所有權人因資金需要,委託地政士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由於房屋不曾辦理房屋貸款,且房屋市價近1000萬元,但只辦理100萬元房貸,正常應可快速結案。

銀行看到謄本上有「訴訟繫屬事實」註記,因而不敢貸款。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北投捷運站。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不過,在辦理的過程中,建物謄本竟有「訴訟繫屬事實」註記,原來是因爲一名父親有兩段婚姻,與前妻及現任配偶各生了1個小孩,後來這名父親在民國100年過世,並透過遺囑將名下的不動產登記給二婚小孩,但此舉卻引起前妻小孩不滿,因而提前訴訟。

前妻小孩擔心該房屋在訴訟中會被賣掉脫產,所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項,辦理訴訟繫屬事實的登記,將訴訟事實記載在建物及土地謄本上,昭告天下。

後來這個訴訟案件已經在多年前和解,2個繼承人達成協議,由二婚孩子取得房屋所有權,前妻小孩則獲得現金補償,但這個註記卻依然存在房屋及土地謄本上。因為當訴訟和解或終局判決時,法院或地政事務所不會主動幫被告塗銷該註記,所以必須由原所有權人主動出面「清理戰場」,把註記登記塗銷。

至於處法方式,鄭文在說,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3項,只要所有權人向法院聲請「訴訟終結證明書」,持正本向不動產所屬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登記,所有的註記就會在土地、建物謄本中抹去,不再留痕跡。


留言討論區

相關閱讀推薦
相關閱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