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遭裁罰6萬7500元 二度扣押存款全額徵起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2025-10-27 10:46

新竹市一名男子於112年8月間因酒後駕駛機車,遭監理所裁處新臺幣6萬7,500元之罰鍰,並因駕駛非其駕照種類之車輛,遭裁處吊扣駕照。義務人並滯欠房屋稅、多筆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罰鍰,累計滯欠金額近8萬元,因逾期未繳,監理所移送行政執行。

新竹分署收案後,迅速調查義務人財產,並扣押其存款,然僅扣得5萬餘元。執行人員鍥而不捨,持續追查,發現義務人存款帳戶仍有持續在使用,並有金額匯入,於是再次核發扣押命令,成功扣得1萬餘元,足以清償剩餘金額。

新竹分署呼籲,「五打七安」為政府重要政策,其中「道安」與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休戚相關,因此針對酒駕、超速、不禮讓行人等交通裁罰案件,新竹分署皆會持續強力執行,違規者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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