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一名賴姓女子趁父親外出時,竊取其名下房產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等等,將房子過戶給自己,遭到法官判刑。對此,律師則認為,該名父親有可能本來就打算要辦理過戶,才會有這些文件,讓女兒有機可乘。
提及該起案件,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臉書表示,房子萬一被偷過戶其實是拿得回來的。而按常理來說,不動產不會那麼容易被過戶,因為過戶必須要有「印鑑證明」,當然有可能女兒偽造父親的簽名。
不過蘇家宏也提到,一般人並不會隨時就去申請印鑑證明,因為印鑑證明必須是最近的期限內,才能辦理過戶,推測這位父親應該早計畫要辦過戶手續,因一切文件齊全了,才會發生被女兒偷過戶這樣的事件。
然而若房子未經同意遭人偷過戶,建議可對辦理過戶之人提出刑事偽造文書之告訴,如對方不願和解、賠償,可在起訴之後,再針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此外也提醒,若擔心名下房產被偷過戶,內政部有推出「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後一旦房子在地政事務所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信託、設定、查封、判決移轉、權狀補發等權利變動時,地政事務所會在「收件」和「異動完成」時由系統分別通知申請人,即可在第一時間掌握到異動情形,防範房子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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