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農地農用有許多的租稅優惠,例如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農地也必須檢附農用證明,才可以主張上述的稅賦減免。不過,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就有農地繼承人以假出售農地為餌,想騙該農地共有人簽立違規使用切結書,少繳納一筆近50萬元的遺產稅。
鄭文在提到一個案件,有農地繼承人向公所申請農用證明,以利後續向國稅局申請不課徵遺產稅,但是會勘時發現該筆農地有部分違規使用,所以無法核發農用證明給該繼承人,該筆農地的土地公告現值必須計入遺產中,課徵遺產稅。
如果要不計入遺產稅,必須有分管協議書或是違規使用的共有人切結書,證明該繼承人的農地並非違規使用人,公所才會核發農地農用證明給繼承人,繼承人持該農用證明至國稅局申請不課徵遺產稅。
該農地繼承人因而詢問共有人要不要買地,實際上是假出售農地,想騙該農地共有人簽立違規使用切結書,鄭文在說,幸好雙方直接約代書事務所來,免除了被詐騙的可能。
鄭文在說,買方若因該違規使用切結書,將無法享受該筆農地的稅賦優惠,他也提醒農地共有人的老農夫們,簽署任何文件,記得問問專業人員,否則可能簽署以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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