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新竹報導
房屋稅2.0(俗稱囤房稅2.0)自113年7月1日實施,114年5月開徵,新竹市稅務局為使民眾清楚了解修法重點,開辦行動租稅教室,14日為地政士、記帳士及報稅代理人公會舉辧地方稅法令研討會,詳細介紹房屋稅2.0修法重點。
新竹市稅務局提醒,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必須要在明(114)年3月24日前遷入戶籍,才可繼續享有自住優惠稅率。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個人住家用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
經統計新竹市尚有4.2萬戶自住房屋未設立戶籍登記,未於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將無法繼續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最低2.6%,最高可到4.8%,與自住用稅率最大相差4倍,要節稅必須提早做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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