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是將募得的資金用來購入不動產並長期持有經營管理,以取得租金收入等穩定收益,再將收益定期分配給投資人。宏大國際資產總經理陳益盛表示,接下來若三讀通過「證券投資信託顧問法」修正草案,未來可望提高信託業者的投入。
他提到,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對銀行、壽險、投信業者好處是,投資信託直接管理效率佳,而選擇標的更具彈性,有助於地方大型開發及建設。對個人投資者好處,則是小資金參與大型商用不動產,可穩定收益、避免盲目追逐房市、降低市場波動風險。
根據證期局官員表示,除了禁止投資住宅(包括社會住宅),只要具有「穩定收益」的不動產,都可以是REITs基金型的投資標的,包括數據中心、醫療保健大樓、公建、長照、風力發電、太陽能電廠等。
陳益盛指出,以宏大在2005年受理新光一號、國泰一號的大型不動產評估時,當時不動產市值至今上漲了200%以上。其中,新光一號2005年當時募資金額113億元,到了2023年清算資產處分總金額達306.9億元,資產增值達272%。
如持有該檔REIT,除了每年配息2.45%至3.01%外,清算下市後還獲得資產漲幅2至3倍的處分價價差。由於國內現行所有REITs系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範,無法將資產處分再將房產增值直接回饋給投資人,因此才會有「新光一號被下市」清算,賺取資本利得的情形。
他表示,將來建立在證券投資信託顧問法的REITs發行屬性較接近「基金」模式,選定的投資不動產標的可以因資產的增值而選擇處分,回饋給投資人,也提高REITs的投資價值,也就是說不再侷限於僅收取每年的股息,也可能因資產增值處分後,提高獲利讓股價增漲,多一項重要的投資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