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永和工地污染河川 新北環保局依法告發

好房網/新聞中心 2024-06-15 18:42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新北環保局於端午連假前夕、7日傍晚6時許,接獲2起民眾通報河川污染情形,其中在永和區瓦磘溝發現乳白廢水,而土城柑林埤溝則有大量白色泡沫水,稽查員利用工務局提供的營建工地資訊循線追查,於當晚火速破案,2起污染案件均為工地廢水未妥善處理即排出,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從重處分,並要求儘速改善。

環保局表示,7日晚間6時許,先接獲民眾通報永和瓦磘溝溪水遭染白,旋即調派稽查人員前往稽查,在查核的同時,又再接獲土城柑林埤溝有大量泡沫廢水溢流狀況,環保局立即調派5組人力兵分多路前往盤查。

稽查人員會同工地人員了解現場情況,確認稍早該工地有排放泥沙廢水。圖/保護局提供
稽查人員會同工地人員了解現場情況,確認稍早該工地有排放泥沙廢水。圖/保護局提供

永和區瓦磘溝遭排廢水案-瓦磘溝遭排放泥沙廢水。圖/保護局提供
永和區瓦磘溝遭排廢水案-瓦磘溝遭排放泥沙廢水。圖/保護局提供

針對瓦磘溝的污染案,稽查人員現場先採集水樣進行分析,經檢驗未發現有毒性物質或重金屬反應,且水色近似泥沙,研判與營建工地有關,故針對上游的營建工程逐一查核,果然在民有街的中華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集合新建工程工地外面水溝發現有白色泥沙淤積。

環保局表示,該工地領有環保局核發的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依規定施工期間每月應清理沉砂池3次,但業者卻未有相關紀錄。工地人員坦承,下午確實有排放廢水,沉沙池約1至2個月才清理一次。此舉與核定計畫書規定的頻率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環保局已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台幣600萬元罰鍰。

土城柑林埤溝遭排泡沫案-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器查看土城柑林埤溝遭排白色泡沫廢水情形。圖/保護局提供
土城柑林埤溝遭排泡沫案-稽查人員調閱監視器查看土城柑林埤溝遭排白色泡沫廢水情形。圖/保護局提供

針對土城柑林埤溝遭排白色泡沫廢水案件,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沿水體往上游追查周遭附近社區、洗車場等,但均未查獲污染源,推測已排放多時,但稽查人員鍥而不捨,在分組分區地毯式搜查下,終於在晚間8時許在即將落成的悅峰WE時代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建案的溝體發現殘留泡泡,經比對水路及泡沫性質,確認為污染來源。

工地人員晚間10時經通知到場說明,5月30日曾進行消防測試,有大量消防泡沫殘留在污水池,因近期連日大雨造成污水滿溢,故趁7日在執行道路復原的溝渠作業時將廢水排出,但也不慎將遺留在污水池的大量殘留泡沫一併排放。稽查人員當場針對工地承攬廠商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營建工地達到一定規模以上,就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需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依照計畫書施作各種污染防治措施,營建工程業者也須隨時檢視工地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完備及遵守計畫書的核定方法施作,不得污染環境品質。

環保局強調,本市多條河川及市區排水路已列為重點管制對象,倘有發現類似情事將擴大追查周遭污染源,經確認後依法查處告發,以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因水污染案件稍縱即逝,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利用 1999 陳情報案專線進行報案及提供線索,環保局將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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