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成立案件占64% 鍾東錦表揚現代「公道伯」疏減訟源增進和諧
苗栗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於112年期間,合計受理2124案,調解成立1359件,等同減少1359件訴訟案,成功率達64%,有效疏減訟源。縣府12日在苗栗千璽會館舉行調解業務研討會,並由縣長鍾東錦頒獎表揚績優單位和績優調解委員,肯定大家對調解工作的熱忱與耐心,扮演「公道伯」角色積極消弭紛爭,促進地方和諧。
12日上午在113年調解業務研討會中,表揚頭份市等8個績優調解委員會,以及包括獨任調解、轉介調解、符合服務年資等39位績優調解委員;其中,大湖調解委員廖秀錦服務逾30年獲頒總統感謝狀,頭屋調解委員范發仁服務20年獲行政院長獎,後龍調解委員余順益及林石金2人服務16年獲內政部長獎,已報請中央敘獎;另有後龍調解委員朱承沛、三灣調解委員魏秋梅及陳靜秋3人服務滿8年獲縣長獎。
縣府表示,調解業務有助化解雙方當事人意見分歧和紛爭,期藉由研討會提升行政人員與調解委員專業知能,強化調解功能,會中邀請法學博士亦是和風談判學院資深講師王威鈞,與來自各鄉鎮市的調解委員分享「調解技巧」和適用的相關法令;縣長鍾東錦由行政處長許淑娥、副處長賴鈞敏、秘書莊佳慧及科長黃俊碩等人陪同,向調解行政績效獲得特優、優等、甲等、良等的調解委員會,以及績優調解委員致賀,逐一頒發獎牌並合影留念,榮耀勞苦功高的調解人員。
縣長鍾東錦表示,看到全縣受理2124調解案、調解成立1359件,非常感謝調解委員會和委員的努力與奉獻,調解成功率才能達到64%,豐碩的成果得之不易。鍾東錦表示,調解委員多為地方德高望重且受鄉親信任的仕紳和熱心人士,儘管是無給職的工作,但他們仍秉持熱忱和耐心,為常見的交通事故、鄰損、土地或租賃爭議事項,完美排解糾紛。
鍾東錦進一步表示,很多爭議事件未必都要訴訟,畢竟進入這個階段後,難免勞民傷財,有些訴訟費用甚至高得驚人,且往返法院也飽受舟車勞頓之苦,如果能透過調解消弭爭端,在法理兼顧及兩造當事人各退一步的前提下達成和解,既不傷害彼此感情,更不必飽受曠日費時的官司煎熬。時代變遷社會型態日趨複雜,居間調處紛爭的調解委員,扮演的角色相對也更形重要。
相較調解案件的受理及成立件數,縣內近半年校園霸凌案通報300多案,成立的卻只有6案,縣長鍾東錦再次表達高度重視,他認為比例失衡,要求教育相關單位要顧及當事人雙方立場,甚至視同攸關自己子女或孫子女的權益,校長、老師都不能置身事外,不隱瞞、不卸責,進而以最高效率做最妥適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