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煉黃金!」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陳佳伶檢察官指揮新北環保局、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林口分局、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等,聯合破獲位於林口區及新竹縣新埔鎮的一家非法地下處理廢棄物、提煉黃金工廠,其處理過程產生的作業廢水不僅為pH小於2之強酸,更含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鎘等。
環保局表示,6月4日、5日各單位聯合執行搜索陳嫌等5人,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持續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另行為人曾在林口從事類此製程而排放於土壤部分,將進場進行查證,若經採樣檢測有達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者,將依法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並將命污染行為人完成改善。
環保局指出,先前接獲線報,陳嫌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山區有間非法地下煉金工廠,專門收受舊金或電路板等含金廢棄物,以王水溶解後,經過濾等程序,最終加入亞硫酸銨還原,提煉出黃金製品銷售,謀取不法利益。環保局接獲情資後立即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並與保七刑大、新北刑大及林口分局組成專案小組。
環保局表示,專案小組於今(113)年初已多次派員蹲點,確認林口工廠確有作業事實,每次時間大多在夜間10時至隔日凌晨3時,且作業期間會釋放酸性惡臭煙霧,廠房後方也會排放作業廢水。為了蒐集更完整證據,專案小組連續採集作業廢水數次並送檢,確認該廢水pH小於2,且驗出含有超標的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等,其中最嚴重的是總鉻含量超過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排放標準達52倍,可謂惡行重大。
環保局指出,偵辦期間犯嫌似乎有警覺性,還特別將林口工廠的設備逐漸轉移至新竹縣山區作業。為了鞏固證據及掌握集團幕後成員,專案小組不畏辛勞再次前往新竹縣蹲點,並採集廢水送驗,結果與林口工廠雷同,檢驗結果顯示有害健康物質銅、總鉻、鉛、鎘等均超標,其中銅含量更超出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標準達55倍。
專案小組長曾瑞明針對整起稽查過程表示,同仁在蒐集證據時除了需要隱蔽自己避免被犯嫌發現外,更要與惡劣環境作戰;且該業者將如此有害的廢水排放在國土上,造成廢水流經地方草木均枯死,可見廢水有多毒。另外他也談起在採水時所有同仁必須跟當兵時一樣成匍匐式隱蔽,更不能開燈,且必須忍受酸性惡臭煙霧的襲擊,甚至當時還有寒流及蛇的襲擾,不過最終可將犯嫌一網打盡,這些辛苦也都值得。
環保局呼籲,業者若要從事處理廢棄物或從事排放廢水等作業,務必依循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法防治法等規定,除需裝設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外,更要依法申請相關處理許可證及廢水排放許可證,共同擔起維護環境責任。倘違法環保法規,除涉及罰鍰、停工等處分外,更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責任追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