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去年中旬推出的新青安優惠房貸政策,包括貸款額度提高、貸款年限延長等,吸引不少小資族、首購族進場。不過,台中市日前就發生小資族透過房仲購屋,認為可以申請新青安,買了一棟老屋,結果銀行核貸的成數未如預期,衍生消費糾紛。
台中市政府消保官特別提醒消費者,簽訂購屋契約前,建議先向銀行諮詢貸款條件,若購屋附有附帶條件亦應一併載明於契約內容,以避免衍生紛爭。
台中市地稅局的納保官也說明,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移轉,買賣雙方應向該局所屬分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及辦理契稅申報,並於繳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後,才可以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但如果發生消費糾紛、買賣不成時,在尚未向地政單位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仍可由雙方協議解除買賣契約,共同申請撤回申報並退還已納稅款。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日前也遇到一名小資女,透過房仲與賣方簽約,買下一戶總價1000萬元的住宅大樓,結果因房屋謄本上有載明「占用鄰地」,銀行拒絕核貸新青安貸款,所幸與賣方達成解除買賣契約的共識,順利拿回簽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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