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今(10)日接獲輔大醫院通報,4位民眾(為同住家人)於7日前往藏壽司新莊宏匯店用餐後陸續出現腹痛、腹瀉及嘔吐等不適症狀,就醫後症狀緩解當日即返家休養。衛生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該店進行稽查,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進行查核,現場見排油煙罩有灰塵及烘碗機有裂縫等缺失,已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另查核現場已無同批食餘檢體,依據民眾提供共同攝食餐點,現場抽驗炙燒起司鮮蝦及抹茶霜淇淋檢驗衛生標準,倘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經命業者限期改善,複抽仍不符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3月31日亦曾接獲藏壽司新莊宏匯店2人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案,衛生局當時已派員稽查及抽驗,雖環境衛生及抽驗結果皆符合規定,惟本局1年內已接獲2次藏壽司該分店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已達本局暫停作業標準,故衛生局命藏壽司新莊宏匯店自即日起暫停作業。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作業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個人衛生、原物料採購驗收、食品製作流程及物流配送等管理,並注意食品保存條件,避免因保存不當導致微生物生長,同時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要勤洗手、食材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及要注意保存溫度,以確保食品安全。並指每年針對轄內餐飲業者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及輔導計畫,倘有不符規定處將依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