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3月28日指揮環境部北區管理中心、北北桃三市環保局、新店警分局,聯合偵破一起「跑空單」,即未實際清運廢棄物、並實際掩護營建工地廢棄物之環境案件。新北環保局指出,某再利用機構忠公司,以及某清除機構鼎公司,以車輛軌跡(GPS)涉嫌蒙蔽環保機關查核。
其中,卻有高達9成清運紀錄未實際載運廢棄物,藉以協助營建工地、拆除工程等解除廢棄物列管,賺取高額報酬,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北檢上月28日辦理搜索鼎公司、忠公司,其以跑單方式賺取不法利益涉嫌重大,經檢察官複訊後裁定將忠公司負責人練姓嫌犯等4人,以新臺幣8萬元至8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上週四(28)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寒股蔡佳蒨檢察官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環境部北區管理中心及臺北、新北、桃園環境保護局搜索忠公司、鼎公司,該2公司涉及以合法清除機構及再利用機構做為掩護,以跑空單(未實際清運廢棄物)方式,申報不實廢棄物清除紀錄,藉以協助營建工地、拆除工程等解除廢棄物列管,賺取高額報酬,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環保局指出,相關犯嫌除面對最重3年有期徒刑外,其虛偽申報所獲取的高額不法利得也將請地檢署依法向法院聲請沒收。
環保局指出,該案緣起民眾舉報位於新北市深坑區某拆除工程,其廢棄物流向怪異,常有非法車輛進出,經深入調查該工地廢棄物申報資料,竟發現其申報資料中,有高達9成以上未實際載運廢棄物。追查發現,鼎公司及忠公司與上述工地合謀,以清運車輛軌跡(GPS)應付環保機關查核,卻未實際載運廢棄物,企圖規避廢棄物的流向查核,其行為以嚴重危害環保機關對於廢棄物正確流向之掌握,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規定,依法告發。
環保局表示,另因忠公司、鼎公司分別位於台北市及桃園市,故立刻啟動基北北桃跨縣市聯合追查機制,並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指導,聯手新店警分局,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環保局呼籲,列管事業務必要依法循合法管道清運廢棄物,勿聽信不法業者以低價方式承包廢棄物清除工作,再以假申報方式進行解除列管,其行為亦有涉犯申報不實外,倘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更有連帶清理廢棄物責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