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分局土城派出所日前接獲楊女(79年次)報案,指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投資股票的廣告,點進連結後便加入對方的LINE,楊女便按照對方指示下載APP及匯款,因每次需儲值時對方提供的帳號都不同,共遭詐約新臺幣442萬元,楊女因而起疑立即至派出所報案,員警決定引蛇出洞,假借要與對方面交新臺幣120萬元相約於土城區中央路二段上的速食店面交。
所長林俊瑋率副所長黃國訓、警員王凱正、林豐廷及王學逸至現場附近埋伏注控,員警假扮顧客坐在楊女附近,過一陣子後一名年輕男子便上前與楊女交易,員警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表明身分,逮捕車手張男(89年次),張男滿臉疑惑表示自己僅是聽從公司指示來這邊收款怎麼會犯罪,後經員警向張男解釋才發現原來自己所找的工作竟是詐騙集團的車手。
另在外埋伏的所長等人也發現一名可疑男子一直在速食店附近走來走去,上前欲盤查時男子一度想掙脫,員警立即從後面抱住將其控制住,詢問鄭男(95年次)在這邊做什麼,鄭男卻支支吾吾說不出來,後在員警層層追問下發現鄭男為詐騙集團派來的把風人員,將兩人皆帶返所偵辦,查扣手機2部、工作證1張、收據1張、印章1個及印泥1個,全案依詐欺罪移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土城警分局呼籲,民眾於投資時應多方查證再投入金錢,低風險高獲利皆可能為詐騙,同時呼籲民眾求職應循正當管道,勿輕信假廣告或指示,交出自己的銀行帳戶,更不可有替詐騙集團提領贓款,收取他人存簿等行為,除涉刑法詐欺罪外,更可能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有任何疑問皆可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至附近派出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