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台南市政府依循中央住宅政策擘畫指導,致力推動各項住宅政策推動,歷經選址盤點、土地管理機關協商溝通、開發方式研商、興辦實施單位擇定、公宅設計把關審查、督導施工品質等過程,並藉由成立專責單位,提升市民居住服務量能。
都發局指出,由南市府選址及興建的社會住宅共10處(2,088戶),由都市發展局招租及營運管理;由中央直接興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招租及營運管理的則有12處(6,314戶),累計中央地方攜手興建中及規劃中達8402戶,已達到台南市113年底目標戶數7000戶。而社宅除了直接興建之外,也同時採取公辦都更方式,既可達成住宅政策,還節省公帑約200億元。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為讓南市府興辦的社會住宅更具辨識性,特別以「宜居」為主名稱,配合社宅座落鄰里別、地段號、及面臨道路等名為副名稱,例如:宜居永仁、宜居小東、宜居仁愛等;由中央興辦的社會住宅則以「安居、好室」為主名稱,例如:新都安居、開南安居、新市安居、長勝好室等。
社會住宅只租不售,提供租屋民眾舒適、安穩住所,低於市價的租金減輕經濟負擔,並從「無合宜住房所者」邁入「有房殼居住者」,發揮「渡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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