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警員陳一中、許茹茵於2月25日01時55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頭份市中正二路見女子深夜時段在路上遛狗,立即上前關心,女子向警方表示渠在自家旁看到一隻柴犬獨自在該處很可憐,懷疑遭棄養,正欲牽往派出所請警方協助,員警依規受理將狗狗暫時帶回派出所安置,並協助尋找主人,經員警以手機瀏灠「我是頭份人」臉書社團後,發現何姓民眾於23日晚間22時在該社團po文走失柴犬訊息,馬上聯繫何民至派出所,經確認為其愛犬,狗狗一見主人出現,立即開心地跑到主人面前撒嬌,隨後主人歡喜將愛犬帶回家。
經查頭份市何姓民眾所飼養愛犬於23日晚間掙脫牽繩走失後即未返家,何民十分焦急,在附近遍尋不著,在臉書社團PO文協尋均未果,所幸經警方協助下,在所內順利找到愛犬,何民非常感謝警方熱心積極協助,一再向警方道謝。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同仁熱心協助民眾的善行值得肯定,且能積極為民服務,發揮同理心精神,感同身受民眾的焦急心態,足為同仁的表率。另呼籲有飼養寵物貓、狗之飼主,務必將寵物植入晶片,攜帶寵物外出時應時時注意寵物動態並上牽繩,以防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