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陳致愷攝影)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昨(28)日座車被追撞,並遭人持棍棒毆打受傷,警方將涉嫌吳、楊兩男以現行犯逮捕,嘉義地檢署昨晚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29)日認本件無法以較輕微手段替代羈押,裁定被告2人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嘉義地檢署表示,嘉義市林議員遭毆打案件,被告吳男、楊男經郭檢複訊後,認為涉及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1月28日23:40,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被告吳、楊2人雖均坦承傷害犯行,但均否認恐嚇、強制犯行,惟有2位告訴人及目擊者之證述,及扣案伸縮警棍、辣椒水等物品,故被告2人涉犯傷害、恐嚇、強制罪等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嘉義地院認為,被告2人否認部分犯行,尚有其他證人、共犯尚待追查,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又2人之前均有相類似之犯罪紀錄,再犯本案,均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嘉義地院表示,本件無法以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之手段,替代羈押,被告2人均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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