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政府「道路臨停緩衝」措施,解決民眾臨時停車需求,三重警分局偕同交通局分析轄內高臨停需求路段,進行會勘評估無影響道路通行安全之虞後,陸續將原本紅線改繪設黃線,以利民眾上(下)貨、看病就診等合法使用。
三重警分局指出,調整改繪禁止停車線(俗稱黃線)計有:三民街310號、光明路、三和路4段216號旁、永福街29至87號前、重新路3段31-3號至31-4號前、三重區重新路3段9號至11號前、碧華街294巷及仁愛街594號等8處。
改繪黃線路段禁止的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而停放的車輛除需符合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保持可立即行駛(可隨時因應突發狀況或緊急駛離)狀態的條件外,停止時間亦不得超過三分鐘,方屬臨時停車行為,但如果是因為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的情形,臨時停車則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三重警分局長張國哲表示,如民眾對於標線有所建議,亦可透過里長向道路主管機關反應,一同促進友善的交通環境。並指交通執法並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促使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此次經評估用路環境安全及民眾需求後,就標線合宜性做出8處路段標線變更,未來仍持續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先以如捷運站、醫院、學校周邊等臨時停車需求高的路段,偕同交通局逐步改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