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查獲私宰活禽,依畜牧法移送累犯業者/嘉義縣府提供
嘉義縣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日前和嘉義縣調查站在太保市在一處偏僻小屋查獲陳姓業者私宰活禽44隻,除當場沒收屠體送至化製場焚化,業者也被依畜牧法移送法辦。
為保障國人食肉安全,嘉縣府農業、警察、衛生、環保、防疫、經發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等跨單位組成「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不定期訪查遭檢舉的違法屠宰場所,查緝小組今年共發動52次聯合稽查,8月28日與嘉義縣調查站配合,查獲1起違法私宰案,因陳姓業者為累犯,依畜牧法移送。
農業處表示,未在屠宰場屠宰供食用家禽,或販賣未經屠宰衛生檢查家禽屠體者,依畜牧法可處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而情節重大或再犯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籲私宰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有畜禽屠宰管理相關問題,可洽農業處畜產保育科,聯絡電話:05-3620123#8800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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