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塔寮坑溪流域自今年2月以來常有居民反映不定期飄有異味,經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多月蒐證、跟監及大數據分析鎖定一可疑犯罪集團,跨縣市非法棄置廢液於下水道管線中,15日在新北地檢署葉國璽檢察官指揮下,新北市環保局會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與樹林分局、桃園市環保局,搜索包含廢棄物堆置場及棄置點等10餘處,帶回蔡姓主嫌等犯嫌數名,扣押犯罪機具2輛。全案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追繳破壞環境所獲之不法得利,及撤銷該環保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環保局指出,今年2月開始新莊塔寮坑溪流域周邊常有居民反映聞到不明異味,環保局接獲陳情後,除跨單位合作出動逾百人力清淤清溝,使異味大幅降低,同時透過異味偵測、揮發性有機氣體偵測等科學儀器釐清限縮可疑污染來源,並與工研院技術專家合作分析異味可能成分,環保局稽查員更立即針對上下游既有可能污染源展開全面稽巡查,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者有17件,共處新臺幣144萬元罰鍰。
此外,在地毯式清查廠家的過程中,重案組同仁發現經常有裝載物不明的槽車出沒於路上,形跡十分可疑,遂主動另立專案進行調查,透過分析下水道管線圖,查出該槽車可能的棄置點位,同步調閱上百支路口、數千小時監視器畫面,最終鎖定一輛未登載廢棄物清理許可證的水肥槽車涉有重嫌。
重案組同仁經長期跟監5月上旬於樹林區某路口發現,某環保公司所屬水肥車正在與被監控的可疑水肥槽車接觸並棄置廢棄物,查該環保公司未依許可規定處理廢棄物,槽車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稽查員立刻上前攔查,當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告發,並即透過新北檢警環團隊聯繫平台報請檢察官偵辦。
經檢察官指揮團隊偵辦,將司機聲請羈押後,持續積極溯源,發現該犯罪集團跨縣市經營,以合法的環保公司掩護非法的槽車棄置,先是四處收取水肥、廢油、廢液等,再以遠低於合法處理方式之成本,用左手轉右手的方式,交由蔡姓主嫌非法棄置,如藉由民宅管線非法排放,嚴重破壞環境。環保局也提醒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出租時當心,避免自身土地及建築物遭人利用成為非法棄置廢棄物的場域,如發現可疑之處,可立即通報環保局查處。
環保局15日在新北地檢署葉國璽檢察官指揮下,搜索此犯罪集團相關廢棄物堆置場及棄置點等10餘處地點,帶回蔡姓主嫌等犯嫌數名進一步偵訊,並扣押犯罪機具2輛及其他犯罪證物,初估犯嫌以非法清運棄置手法獲利至少上千萬元。
經初步掌握該集團犯罪行為已超過一年,犯罪足跡遍佈北台灣各縣市,且該集團十分機敏,皆選擇一般民眾不易注意的地點或時段進行棄置,並經常更換棄置點位以降低被查緝到的風險,相關犯罪情節檢察官持續偵辦中。
環保局強調,新北檢警環團隊絕不懈怠、持續打擊國土犯罪,不法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違法棄置廢棄物大賺黑心環境財,可能逃得了一時,但逃不了一世。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並盡可能詳述所發現的人、事、時、地、物,協助稽查人員在最短的時間內鎖定範圍稽查,將污染源澈底掃除,共同守護我們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