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團「搶救台灣希望聯盟」、大台南新聞論壇、台南市政監督聯盟、青蓮新聞網 8日刊登臉書文,以【青蓮新聞網 台南議長賄選案系列報導之六】之報導進行評論,指前台南議長郭信良威脅議員,並向光電廠商索賄,郭信良認為該報導已對他構成加重誹謗, 9日特委請鈞誠法律事務所律師李耿誠、黃勃橖向台南地檢署提告。
郭信良指出,青蓮新聞網刊登台南議長賄選案系列報導之六所做的陳述已經構成對他加重誹謗的事實,其所引用「監聽譯文」及「被告的筆錄」皆未經查證,甚至故意張冠李戴,已經造成他名譽受損。而搶救台灣希望聯盟、大台南新聞論壇、台南市政監督聯盟等網路平台,再以臉書加以評論散布,其心可議。
郭信良強調他本人沒有「威脅」議員,也沒有向光電廠商「索賄」,已委請律師李耿誠、黃勃橖依據刑法妨害名譽罪章第 310 條第1、2項提告搶救台灣希望聯盟、大台南新聞論壇、台南市政監督聯盟、青蓮新聞網等網路平台及網路新聞。
郭信良說,提告是希望網路相關平台及網路新聞自我管理,立即撤下此文章,也規勸其他網友未經求證就轉載,相關人的行徑就是違法,更要提醒刻意要傷害她並且放出假消息的有心人,他都將訴諸法律行動,也希望有心人不要為了要把自己的責任排除,而故意利用筆錄捏造事實,憑空想像,傷及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