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中山路與竹林路口今(5)日早上8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遊覽車駕駛(李男、61年次)行駛竹林路要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等、禮讓行人,導致正在過馬路的清潔人員(許女、80年次)遭撞,警消到場後立即協助送醫。
林口警於現場管制疏導交通,所幸許女意識清楚,經治療後已無大礙,遊覽車駕駛經檢測無酒駕情事,但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開罰,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駕駛人遵守「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房地產相關新聞